常州税务政策
2026.06.24一、增值税法正式实施及申报表修订
自2026年1月1日起,《增值税法》正式落地实施。为配套新法,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试行)》,并决定在江苏省(含常州)按照“双轨验证、单轨运行、全面推广”的步骤,稳妥有序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工作。自2026年6月1日起,部分增值税纳税人已开始试点使用新版申报表。
二、水资源税改革持续推进
常州作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地区,改革已实施一周年。2025年,系统累计生成并下发各类风险疑点121条,经核实确有问题55条,形成了从数据共享到风险共判、再到执法协同的闭环监管链条。改革中,对工业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企业,给予水资源税减征20%的优惠政策,2025年全市共有6家企业登上省级先进值名单,税收优惠政策精准落实20.51万元。
三、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政策扩围
根据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公告,自2021年4月1日起,增量增值税留抵税款按月退税的先进制造业范围在原有4类行业基础上,新增“医药”“化学纤维”“铁路、船舶、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”“电气机械和器材”“仪器仪表”5类行业。新政策取消了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、第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50万元的条件限制,退税比例由60%提高至100%。预计常州5月份将增加退税规模达4.16亿元。
四、反向开票政策助力“两新”发展
2025年以来,常州税务部门持续推动“反向开票”政策落实,新增反向开票资格企业22户,全市90户具有反向开票资格的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反向开票金额达9.6亿元。这一政策有效疏通了资源回收的“最初一公里”,让“收旧”与“换新”两个环节得以高效联动。
五、公租房税收优惠政策延续
2026年1月16日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联合发布《关于延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》,明确延续公租房建设、运营全链条税收优惠。政策覆盖建设环节的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、契税减免,以及运营环节的租金收入增值税免征等。
六、服务“1028”产业体系发展10条举措
常州市税务局推出了服务“1028”产业体系发展10条举措,涵盖政策落实、优化服务、权益保障三大方面。包括分税种、分类别梳理税费政策,汇编税收政策大礼包,通过“常州税务”微信公众号、网站等多渠道开设“1028”产业体系税费政策专栏,并通过电子税务局向企业精准推送政策红利账单。
七、劳务派遣增值税政策调整
自2026年1月1日起,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适用税率为6%。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,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,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、福利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,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。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征收率为3%,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,依照3%征收率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。
八、关联申报与同期资料准备要求
根据相关规定,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,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、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,应当在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2025年度关联申报,附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(2016年版)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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